公司成立:步骤3
公司注册证书
在您提交了公司注册文件(请查阅公司注册:第一步和公司注册:第二步),公司注册处将审查文件,并确定一切是否正常。如果一切正常,他将着手注册拟议中的公司,并颁发公司注册证书。
公司注册证书是赋予公司法人资格的凭证(请查阅公司法人资格)。1965年《公司法》第16(5)条规定,公司将在颁发公司注册证书后成为拥有独立法人实体的法人团体。《公司法》第361条进一步规定,公司注册证书是公司已遵守所有与公司注册有关的法定要求的确凿证据。
与发给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普通合伙企业的商业登记证不同,法律不要求公司在其注册办公地或者公司的营业地址出示公司登记证。但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在各种情况下,如开立银行账户或进行各种法律交易时,仍必须出示。
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出申请,即可取得公司注册证书的副本。公司注册证书通常包含以下公司信息:
- 公司编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公司类型:公共或私人,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请查阅公司种类)。
公司成立后文件
公司须在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公司注册证明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以下申报表:
- 表格49
- 表格44
- 表格24
表格49是载列董事、经理及公司秘书登记册详情的申报表。基本上,它是作为记录谁是公司的现任董事、经理和秘书。如果一家公司更换了董事或秘书,则必须提交另一份表格49,其中包含任命该职位的新高级职员的详细信息。
表格44是注册办事处的情况通知。按照外行的说法,注册办事处是公司的官方地址。根据《公司法》,公司有法律义务在公司成立之日或营业开始之日起14天内(以较早者为准)设置其注册地址。但是,表格44必须在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递交。
表格24是股份分配的回报。表格24载有成员或股东(视属何情况而定)的详情,以及他们在本公司的权益,例如他们在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目,或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限额。
所有申报表均须由处长备存为纪录,然后编拟为公司简介。然后,公众可以通过使用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SSM)对公司进行搜索来访问公司的简介。这将使公众能够获得委员会记录的公司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