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步骤1
选择名称
一旦您决定了要采用哪种商务工具(请查阅马来西亚的商业结构类型)来进行交易,那么您应该考虑您的商务工具合法化所涉及的手续。您可以通过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SSM)注册公司,使您的商务工具合法化。
选择公司名称
在成立一家公司之前,您必须首先为该公司提出一个名称,并向公司注册处提出申请,然后由公司注册处对该名称的可用性进行检索。
必须牢记,注册官有酌情决定权拒绝他认为不受欢迎、相同或类似于任何现有公司名称或与其他建议名称。
此外,如果提议的名称属于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禁止的名称类别,则注册官必须拒绝注册公司。如果提议的名称属于此类类别,但您已获得部长的批准,就可以使用此类名称注册您的公司。
一般来说,任何名称都可以属于禁止名称的范畴,如果它包含:
- 任何可能暗示皇室赞助或暗示与任何皇室、州或联邦政府、政府机构、外国政府或国际政府组织有关的词语。
- 容易误导与公司交际的外部人士的姓名,包括公司的身份、业务性质或公司的目标和目的。
- 任何亵渎神明或可能冒犯社会、政府或组织特定部门的词语。
法定名称要求
此外,还必须注意的是,根据1965年《公司法》,有限公司必须在提议名称的末尾使用“Berhad”或其缩写“Bhd”。
如果公司是私人公司,则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插入“Sendirian”或其缩写“Sdn”,如果公司是私人有限公司,则在“Berhad”或“Bhd”之前插入。
如果公司是无限私人公司,则应省略“Berhad”或“Bhd”,公司名称应以“Sendirian”或其缩写“Sdn”结尾。
必须注意,“Berhad”和“Sendirian”及其各自缩写词的不当使用是1965年《公司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可处以3年监禁或50,00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的罚款(请查阅公司成立:步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