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衡量收入—财务报告准则第十八号
每个企业都会产生收入,而不同的人将会用不同的方法来衡量收入。大多数企业主(请查阅马来西亚最受欢迎的商业趋势)都认为被存入银行的款项就是利润。但是实际上,收入是用其他条件来衡量的。例如,如果消费者想要交换产品,那么企业主应该如何衡量该交易的收入?
《财务报告准则第十八号》提供了有关收入计量的正确标准,因为这将为所得税(请查阅财务报告准则第十二号:所得税)带来影响。如果你没有信心能把这件事做好,你能考虑的另一个选择是聘请一家新山会计事务所来帮助你。
根据《财务报告准则第十八号》,企业需要将其赚取的所有收入作为收到的对价来进行计量。这表明,从任何交易中获得的收入数额都是由买卖双方之间的共同合同决定的。你应该经常衡量每笔交易的收入,包括你提供的服务的公允价值,或你的客户在商品上的所花费的钱。你还必须考虑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折扣和回扣率。
有时,顾客会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请查阅如何管理企业的现金流)来支付一笔交易。如果顾客及时支付这笔款项(请查阅会计 — 让客户按时付款的六个小贴士),那么这笔收入就相当于收到的现金。但是,如果顾客选择分期付款,那么他们支付的款项的公允价值将会低于你所收到的名义价值。
例如,贵公司可能会为客户提供无息信贷,或者接受一张利率低于市场利率的应收票据作为顾客为该产品支付的款项。如果此计划构成一笔融资交易,那么你就会使用估算利率通过贴现未来收入来确定市值
一些交易并不会带来收入,例如一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被换成其他具有类似价值的物品和服务。这些交易的典型例子包括食油或牛奶等产品的交易,在此类交易中,供应商会在不同地区交换这些产品,以满足特定地区对该产品的需求。
在这些情况下,衡量交易后收到的产品和服务的公允价值是很困难的(请查阅中小型企业需要应对的常见会计挑战)。因此,你需要以你所提供给顾客的产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来确定你的确定收入。此外,你也必须根据任何现金等价物或现金转移的数额来调整公允价值。